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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府办发〔2020〕12号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上饶市中心城区重大城建项目推进全过程 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信州区、广信区、广丰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上饶市中心城区重大城建项目推进全过程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已经第6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饶市中心城区重大城建项目推进全过程 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一、绩效考核对象 1.列入市政府中心城区年度重大城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原则上为项目建设单位的项目部),包括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属国有企业。 2.上述重大城建项目的服务保障单位,包括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上述年度重大城建项目一般指年内新开工项目,根据市政府要求可以将继续推进项目列入考核。 二、绩效考核方式 实行分类考核、每个项目考核。 对项目建设单位实行每个项目全过程考核,具体考核方式为: 1.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市政府审定的项目推进“倒计时”计划,每个时限节点都要开展自查评分,填写考核自评表; 2.市重推办在项目每个节点时限组织考评检查,主要通过查资料、看现场,确定考评意见; 3.项目竣工完成结算评审后,综合各节点考评成绩,得出项目建设单位推进全过程绩效考核结果。 对项目服务保障单位实行年度考核,具体考核方式为: 1.各服务保障单位分项目前期工作、项目施工建设两个阶段就本单位服务保障工作自查评分,填写考核自评表; 2.市重推办根据市政府确定的每个项目服务保障单位所负责的服务保障(承诺审批)工作办结时限要求,核查相关服务保障单位落实情况,确定每个项目保障单位考评意见; 3.每年底,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各项目建设单位对所有服务保障单位进行测评,按照测评结果评分; 4.综合第2、3两项得分,为服务保障单位总得分。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 项目建设单位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包括:①项目前期工作,②开工建设至竣工交付及结算评审工作两大部分、若干节点,总分为200分。对照项目推进“倒计时”计划中每个节点时限要求,若节点工作提前完成、基本完成和未完成的,考核得分相应加权系数分别为1、0.8、0.6。各节点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出总体考核结果。具体考核内容及分值见下表: 项目服务保障单位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包括:①项目前期工作、施工建设两个阶段本单位承担的服务保障工作办结情况,②年底各项目建设单位对服务保障单位年度测评情况两大部分,基础总分为200分,其中第①部分基数为100分,考核结果分别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分别加权系数为1、0.8、0.6;第②部分以年度测评标准最好的为100分,由高到低,每低一个名次核减2分计算得分。两大部分考核得分相加得出总体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评定、运用 1.考核总得分在16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单位,由市政府通报表扬,其中名列前三名、且总分高于180分(含)的优秀单位,由市重推办推荐申报市政府及时奖励;考核得分120-160分的,为合格单位;考核总得分低于120分(不含)的,为不合格单位,由市政府通报批评,其中得分最低的不合格单位,市政府予以严肃问责。 2.对获取省杜鹃花奖、省优质工程奖(含省优质结构工程奖)、市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建设单位,在考核总得分中分别加20分、10分、5分;对获得鲁班奖的,考核结果直接评定为优秀等级,由市重推办推荐申报市政府及时奖励。 3.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把项目“质量关”、“安全关”、“廉洁关”,认真落实质量、安全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出现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因廉洁问题被查处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等级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4.以上三项奖惩情况,均与项目负责人(指项目建设单位分管该项目的分管负责同志和项目部负责人)年终绩效工资挂钩,具体由市国资委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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