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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按照强化社会管理、顺应民生需求、服务科学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大站建强、小站建密、微站建广”发展思路,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快速发展,队伍不断壮大,作用日益明显。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而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发展,又为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关注、参与消防工作提供了广阔平台,进一步带动了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但随着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加快推进,如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消防安全服务全覆盖,提高公共消防安全保障水平,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所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 公共消防安全和灭火救援属于基本公共服务范畴,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社会发展成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从消防工作看,推进基本公共消防安全服务均等化、实现灭火救援力量的城乡全覆盖,不可能完全依靠现有消防力量,消防工作的出路在于社会化。因此,只有因地制宜地大力发展政府、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才是实现基本消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根本途径。 一、当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中存在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地区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重视不够,畏难情绪严重,片面强调客观困难,对如何抓好队伍建设思路不清,办法不多,推动力度不大。一些地方没有认识到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根本性和长远性,“等、靠、要”思想严重,一味依赖现有消防编制增长,坐等、观望国家出台政策,有的甚至在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后也不关心、不研究、不落实,缺乏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攻坚克难的决心。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开发区不断增多,但部分地区没有同步规划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出现了新的消防力量空白点,队站布局不合理、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象还比较突出。 (二)建设标准不统一。目前,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建设规模、装备配备和人员编制没有明确的分级、分类标准,部分地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贪大求洋,华而不实,有的建设规模、车辆、装备配备甚至超过现有消防站水平,但由于人员编配不足,其它硬件建设跟不上,导致部分营房库室长期闲置;部分地区政府专职消防队车辆数量与驾驶员数量比例失衡,出现“有车但无驾驶员”的现象,致使部分车辆长期不能使用,再加上年久失修,车辆极易损坏,造成了很大的资源浪费;还有部分地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不高,消防力量难以满足实际需求。 (三)保障体系不完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时间长,危险性高,但由于政府专职消防队机构属性和人员身份模糊,造成队员待遇不高。一是政治待遇。大部分专职队员自我感觉社会地位不高,又不能享受日常的政治荣誉,更无法享受与消防员同等的待遇。从个人职业成长来看,向上发展空间极小,缺乏激励机制,时间一长,多产生消极想法,造成优秀队员大量流失,人才难以保留。二是经济待遇。由于政府拨付的经费有限,各乡镇的经济条件也有差别,专职消防队员工资与社会上的务工人员工资有一定差距,加上工作强度大、休息时间少,使他们感觉经济收入和其工作高强度、高危险、高标准的特点不相匹配。三是风险保障。专职消防队员也要参加灭火救援和抢险救灾,从事高危险度工种的专职消防队员一旦发生伤亡,人员的医疗、补贴,以及对家属子女的抚恤金在现行法律法规中均无明确规定。危险的工作与过低的保障,导致专职消防队员冲锋在前热情不高,存在思想情绪,难于全身心的投入到执勤备战中去。 二、实现消防安全服务全覆盖的发展思路及对策 各级消防部门必须牢固树立这样的理念: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是推进公共消防安全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切入点和落脚点,是全面构筑专兼结合、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筑牢火灾防控第一道防线的必然要求,是夯实火灾防控基层基础、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抓手,是一项带有根本性、方向性和长远性的战略任务,而绝不是缓解现有消防力量不足的权益之计和战术动作。 (一)统筹规划发展,合理建设队站。在当前转制改革的大环境大背景下,发展政府专职消防力量是弥补消防队站缺口的主要途径。虽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乡镇消防队标准》对城市、乡镇消防站的设置做了明确的规定,但政府专职消防队因任务需求而存在,其发展规划应当充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消防力量分布、火灾规律特点等实际情况。以安福县为例,县工业园区面积大、厂房多、生产类型多、发生火灾概率大,城区消防队难以在5分钟内到场处置,需建设工业园区政府专职应急救援队(二级站);武功山风景区、羊狮幕风景区旅游资源丰富、客流量大、灾害类型多、灾害产生影响大以及远离城区消防队(52.1公里),需建设安福县武功山管委会政府专职应急救援队(小型站);根据《乡镇消防队标准》建设要求,按照“3个毗邻乡镇联合建一队”模式,结合安福县目前下辖7镇12乡的实际情况,需分片区建设6个乡镇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先成立再建队,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建设模式,逐步提高综合应急救援力量,如今此三项内容已列入安福县2018年度应急救援基础建设规划,正在大力推进中。 (二)提高综合待遇,激发工作热情。消防经费是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按照全额保障的原则,将专职消防队人员、办公、营房建设、装备配备等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以年增长不少于10%的幅度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要协调地方财政部门出台《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标准》,确保乡镇专职队经费保障标准与其职业的高危险性相匹配,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住房公积金。积极探索建立完善职业消防员伤残抚恤标准,对于因灭火救援负伤并致重残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在人社部门登记备案,按相应标准由政府支付医疗费用。加快推行专职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对队员进行专业、系统的培训和鉴定,建立职业化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实行队员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三)加强职能建设,提升战斗能力。积极探索职业化发展路径,推广专职队单编执勤、本地化征招、两班倒或三班两运转的轮值班制度,围绕专职消防队属性、职能、定位,拓展社会功能,实现“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科学合理划定执勤区域,将乡镇专职消防队纳入县(市)综合应急救援力量和“119”调度指挥体系,实施统一接警、统一调度、统一训练、统一考核。建立按纲施训、联勤联训、跟班轮训等工作机制,实现执勤训练工作与现役部队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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