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解决消防车通道监管难点问题,整合执法资源,建立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长效机制,鹰潭市城市管理局、交警支队、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印发了《全市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机制》,在全市部署开展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工作。
机制明确了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过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全市消防车通道管理联合执法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检查、指导、督促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的落实,研究、协调、解救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二是开展联合检查。可通过定期、不定期、专项、紧急启动等方式,采取明察暗访、实地核查、现场抽查等多种形式开展消防车通道联合检查。三是厘清部门执法职责范围。在市政道路消防车通道停放机动车辆的由交警部门负责执法;占用市政道路设置市场、夜市不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的,在设有消防登高作业面的场地设置市场摊位等行为的,违章搭建、占道经营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由城管部门负责执法;在人员密集场所和居民住宅小区内的消防车通道停放车机动车辆、设置固定障碍物,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由消防救援部门负责执法。四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联合执法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等,由联合执法办公室行文发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实行信息共享。各成员单位在消防车通道执法检查过程中如遇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机动车所有人无法取得联系等情况可第一时间由交警支队指挥中心通知违法停车车主挪车并视情采取下一步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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